45歲的蘇軾在黃州頓悟,在這個世上,真正屬於自己的東西只有兩樣
說起蘇軾這個人,大家可能第一反應就是那首著名的《念奴嬌·赤壁懷古》,或者他那些接地氣的美食發明,像東坡肉啥的。但今天咱們聊聊他人生低谷時候的一個大悟道,那是在他45歲那年,被貶到黃州,寫下《赤壁賦》後突然想通的道理。簡單說,他悟出在這個世界上,真正屬於自己的東西就只有兩樣:江上清風和山間明月。這話聽起來有點詩意,但細想其實特別實用,尤其對咱們現代人,工作壓力大,生活瑣事多的時候,能從中吸取點啥。
先得從蘇軾的早年說起。他生於1037年,四川眉山人,家裡是書香門第,父親蘇洵是位文人,母親程氏也識字。蘇軾從小聰明,7歲進私塾,10歲就能寫文章。1057年,20歲的他考中進士,進了官場。先在地方小縣當主簿,管些文書和民生事。1061年到京城汴京,當判官,接觸到大人物,像歐陽修那樣的大文豪欣賞他,幫他校勘書籍啥的。那時候蘇軾風頭正勁,寫詩詞直言時政,風格豪放不羈。
可好景不長,1069年王安石變法,蘇軾看不慣新法的一些做法,比如青苗法和免役法,他覺得這些東西會加重老百姓負擔,就上書皇帝直說。這下子得罪了新黨人,1070年就被外放到杭州當通判。在杭州他乾得不錯,治理西湖,疏浚水道,築了蘇堤,現在那地方還成旅遊熱點。1074年轉密州知州,1077年又去徐州知州,那年黃河決口,他組織百姓抗洪,事後寫詩記錄災情。總之,早年蘇軾是那種有才又有擔當的官員,名聲在外。
轉折點在1079年。那年他調到湖州知州,上任時寫謝恩表,裡面幾句描述地方風物的詞被御史李定、何正臣他們抓住,硬說是在諷刺朝廷和新法。其實蘇軾的詩詞早就有過批評時弊的內容,他們搜羅舊作,捏造成「烏台詩案」。蘇軾被抓進御史台監獄,關了四個月,差點丟命。他甚至寫了兩首詩交代後事,給弟弟蘇轍說骨灰怎麼埋。幸好皇帝宋神宗念他才華,加上太后和一些老臣求情,才免死,貶到黃州當團練副使。這官兒有名無實,沒俸祿,只給點補貼,等於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