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立即調取了雪梨到伯斯的公路監視器,發現 9 月 24 日確實有一輛奔馳車從雪梨出發,9 月 30 日晚抵達伯斯後,又連夜返回雪梨。
更關鍵的是,這輛車在 9 月 30 日深夜行駛至伯斯前往雪梨的公路時,曾因 「一周內第二次出現」 被巡警攔截檢查 —— 巡警當時拍下了車內兩人的合照,照片中,副駕駛位的乘客自稱 「岳先生」,是一名中國遊客。
當警方將照片拿給孫丹的父親與趙諾的朋友辨認時,所有人都給出了同一個答案:照片中的 「岳先生」,就是趙諾!這個發現讓案件迎來重大轉折 —— 趙諾根本沒有待在中國,而是用假身份潛入了澳洲!
五、真相大白:假護照、買兇與家庭包庇
警方立即調查 「岳先生」 的身份,發現此人確實存在,是趙諾的朋友,也是當年趙諾與孫丹婚禮上的伴郎 —— 兩人長相極為相似。
出入境記錄顯示,岳先生在 9 月 23 日從雪梨入境澳洲,10 月 3 日返回中國,而趙諾正是利用岳先生的護照,偽裝成他的身份潛入澳洲。
順著這條線索,警方很快還原了趙諾的作案過程:9 月 11 日,趙諾以 「回中國探親」 為由離開澳洲,實則是為了獲取岳先生的護照 —— 他以 「幫岳先生辦理美國簽證」 為由,拿到了對方的護照;9 月 23 日,他偽裝成岳先生入境雪梨,隨後在華人報紙上刊登廣告,僱傭華人司機開車將自己送往伯斯;9 月 28 日,他用假身份購買了那輛白色麥格納轎車,作為作案工具;9 月 30 日,他偽裝成歹徒行兇後,又乘坐僱傭的車輛連夜返回雪梨,再以岳先生的身份出境返回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