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星顏正國在本月(7)日下午過世,享年50歲。回顧他的人生,因電影《好小子》系列而在年紀輕輕就走紅,卻也導致他求學路上遭到排擠,因而走向歧途還因參與綁架勒索案一度被判處死刑,之後改為服刑11年,而在獄中,他意外結識了一位名叫劉又甄的女筆友,就這樣寫信了聯絡長達6年時間,並在出獄後,馬上與那位筆友登記結婚。
顏正國回憶那段歲月曾感嘆「這段感情是我生命中最真的奇蹟」。顏正國在2001年犯下了擄人勒贖案,因當時台灣有著「懲治盜匪條例」,因此他一度被求處死刑,直到2012年該法條被廢除,顏正國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後因獄中表現良好,在服刑11年後假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