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又問道:「那林琅呢?你不會還要留著吧,我告訴你譚野,你要是敢在外面養著她,我可不會同意!」
沈枝月知道我的疑惑,輕聲告訴我:「這是我弟弟。」
譚野漫不經心的哼了一聲:「怎麼可能,她就是我花錢買來的垃圾桶,占著個未婚妻的身份白吃白喝了這麼多年還妄想我後半輩子繼續養著她?」
那聲音繼續追問道:「你怎麼就知道她不想呢?誰會只因為一點錢就無怨無悔承受雙倍疼痛,還要伺候譚少您十年?保不准她有什麼想法。」
譚野喝了一口酒,沒說話。
不過有人替譚野回了。
那人哈哈大笑兩聲:「要說起來呀,確實有這麼一點淵源。」
那人看了譚野一眼,譚野沒制止,才又繼續說到:「當年譚少救了個被欺負的姑娘知道吧?那人就是林琅!
其實譚少在就知道林琅這麼個人了。
總偷看譚少,譚少又不瞎,肯定發覺啊。」
那人喝了口酒繼續道:「譚少被看的煩了,就想教訓教訓她。結果一查,知道她怕她爸,就故意把她爸引到那條小巷子裡。」
那人嘿嘿一笑:「接下來的事你們就知道了,譚少看時機差不多了,就去英雄救美了。」
那人說完懟了懟譚野:「是不是啊譚少,後來林琅就對你死心塌地了吧?」
譚野漫不經心的聽著,又漫不經心的回道:「是啊,就跟條狗一樣忠心。」
「這十年留這麼個人在身邊真是噁心。」
有人聽不下去了反駁道:「這也太.......林琅也沒做錯什麼呀。而且這十年林琅照顧你照顧的這麼好......」
那人還沒說完,譚野突然一把把手裡的酒杯摔倒地上,盯著那人:「怎麼,你喜歡?」
他又掏出一張紙摔在地上「誰喜歡林琅就拿去,去系統局把她身上的痛覺承受對象改成自己,她就會乖乖的跟著走了。」
沈枝月弟弟的聲音又響起來了:「那這樣我就拿走了啊譚少,你跟我姐好好的,這麼個舔狗該扔就扔啊。」
包廂里一片熱鬧,還夾雜著譚野帶笑的聲音:「說她舔狗都抬舉她。」
我在門外,只覺得渾身冰涼。
心臟像是被撕裂,痛的我無法呼吸。
全身骨頭像被碾碎了,疼得我想像十七歲那樣一死了之。
我看了看譚野,並沒有受傷。
才後知後覺的想到原來是我自己在疼。
原來我自以為是的隱藏早就被看出來了,還被當做聊天的談資。
原來我刻意隱瞞的最不堪的過去,早就成了透明的,甚至還是譚野引來的。
原來我一直當成一束光的人,早就爛到了骨子裡。
我縮成一團,拚命捂住自己,就快要窒息了。
我在想,那我這麼多年算什麼?
一旁的沈枝月看我這樣輕輕地抱住了我:「林琅,你是個好姑娘。譚野這種人渣不值得,及時止損吧。」
那天我在包廂外哭了很久,直到眼淚流干。
4
我沒回譚野的住處,自己找了個便利店待了一晚上。
拿出手機預約了系統摘除手術。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了譚家老宅。
沒辦法,摘除手術需要當初簽下移植手術的雙方都簽字。
當初譚野萎靡不振,是譚父譚母簽的字。
如今我要摘除,就得找他們。
譚父譚母只猶豫了一瞬,就同意了。
我知道他們的意思,沈枝月回來了,沈譚兩家聯姻,我在中間夾著確實不好辦。
由於我的識趣,臨走時譚父又給了我一百萬,說當做這些年的辛苦費。
我沒拒絕,收下了。
最後譚母又問我:「譚野同意了嗎?」
我輕聲回答:「同意了的。」
昨天稍晚時候沈枝月把那份譚野摔在眾人面前的文件給我了,是一份系統摘除同意書,已經簽好了名字。
我沒再多留,回去收拾我的東西了。
老管家看到我回來,對著我欲言又止了半天,最後咬咬牙還是說出來了:「林小姐,少爺說只允許你拿走自己的東西,剩下的一分一毫也不准動。」
我點了點頭,去了一樓的雜物間拿出了我的行李箱,和這兩天趕工做出來的護膝。
我就只有這麼多,剩下的都一次次被丟出去了。
臨走時想了想,抬手把我頸間戴的小銀環留下了。
護膝我每年都給譚野做一份,用的都是很好的料子,柔軟親膚,我贊幾個月的錢才能買一塊。
可惜他從來不用,嫌棄我做的東西帶著一股窮酸味。
小銀環是譚野能站起來那天送給我的。
那時我陪著他,扶著他。
站起來的時候他哭了,不是疼。
我也哭了,很疼。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種雙膝好像被剜掉的感覺。
譚野哭完之後就給了我這個小銀環,親手戴到了我手上。
像賞賜。
但是我很珍視,怕平常弄壞了就穿了個紅繩藏到了最貼近心口的位置。
這不是屬於我的東西,我當然需要留下了。
老管家還要再留我,急的直跺腳說:「少爺肯定是不願意你走的,林小姐。不如等少爺回來你們好好談談,啊?」
我說反正留下還得給別人忍痛去,不如走了自在。
但心裡卻想的是,這錐心刺骨之痛受過一次還要再受可就是真正的傻子了。
5
譚野與沈枝月的婚期定下來了。
他陪著沈枝月天南海北的玩,說是要培養感情。
中間接過一次老管家打來的電話,說林琅要走了。
譚野愣了一下,先是鬆了一口氣,隨之而來又有點生氣。
他也說不上來是為什麼,幾乎是刻薄的告訴老管家:「看著點,告訴她除了她的東西剩下一概不准拿。誰知道她會拿去幹什麼。」
轉而又想到林琅走了也沒地方去,最後還得灰溜溜的回來,又心情很好的說:「要是她哭哭唧唧沒地方去就把她留下來。」
說完便掛了電話。
老管家在電話另一頭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只重重的嘆了一口氣,他看得清,少爺明明就不想林小姐走的。
另一邊,譚野正陪著沈枝月逛商場。
他心心念念這麼多年的白月光回來了,他可不得好好表現。
沈枝月喜歡項鍊,他就一口氣給她買了數十條。
沈枝月看了幾件衣服,他大手一揮就全都包起來。
甚至沈枝月就多看一眼的包包鞋子,他也全部買了下來。
臨走時路過一家地下超市,在促銷帆布包。
他走過去看了看,林琅常背。
多走幾步,就有看見了林琅常穿的品類的衣服。
他想了想,給林琅挑了幾件,又買了雙鞋子,最後拿了一個帆布包。
譚野想,林琅一件衣服幾年都不換,那個帆布包都起毛邊了,還在背。
給買回去讓她換了。
畢竟她那麼喜歡我,拿到這些還不得高興地轉圈。
譚野一想到林琅會帶著亮晶晶的眼睛接過這些,最後像小狗一樣表忠心說會一直跟在我身邊,就不自覺的彎起嘴角。
他有些迫不及待想回去看到林琅驚喜的表情了。
但是現在沈枝月更重要,他還得陪她去玩,譚野想。
那就等旅遊回來吧,旅遊回來就跟林琅說,沈枝月同意她跟著我。
6
我順利的做完了手術,啟程去了偏遠一點的鄉下。
我用譚家給的錢租了一個小院子,種了些應季的蔬菜。
還開了家早餐店,就在一所小學的旁邊。
每天早上準時起來準備營養均衡又好看好吃的餐食,吸引早上上學上班的人們。
上午忙完就收拾我的院子。
中午還會有旁邊小學放學的學生來幫忙。
久而久之我也和他們成為了朋友。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我也是真的很快樂。
鄉下的生活悠然又自在,不用去絞盡腦汁的討譚野歡心,不用磨破嘴皮子的勸譚野振作,也不用想盡辦法賺錢打工湊房租,更有了穩定的住處,不用再時時刻刻擔心自己會不會去睡大街。
儘管需要每天早上很早起來忙,但我還是樂在其中。
這點小累比不上照顧譚野累。
我很滿意現在的生活。
李生是那所小學的語文老師。
那天他出去辦事,沒來得及吃午飯,就被小朋友們帶來了我家。
我連忙拿出煮的餛飩和湯圓招待他們。
一個穿著正裝的大人和一群小朋友格格不入的圍在一起,畫面既割裂又有趣。
我沒忍住,偷笑了一聲,沒想到就被李生聽見了。
他當即紅了耳朵,以為我在笑他,不好意思的說:「抱歉,我不是故意來搶小朋友們的午飯的,也不會吃白食,我會給錢的。」
聽到這話,我明白,這人還是挺較真的,當即說:「不用,我聽孩子們說你是他們的老師,我只是覺得你們在一起很和諧,沒有不好的意思。」
李生聽了我這話,耳朵更紅了。
但臨走時還是偷偷地留下了一些錢。
後來他一有空就來,有時幫著我招呼顧客,有時幫我修葺小院。
他總是憨笑著,笨拙又努力的幫我幹活。
尤其是一些費力氣的活,他說我要是總做這樣的活到老了一定全身都疼。
我愣了一下,笑著說,我很能忍痛的。
他不贊同的搖搖頭,若忍痛前還掛著一個「忍」字,總歸是難受的。
我給他錢,他也不要。
後來就總是送吃的給他,有了新品還會叫他來嘗。
總是這樣頻繁地互動當然瞞不過小鎮的眼睛。
隔壁的張大媽是個熱心腸,愛做媒。
她一眼就看出了我和李生之間不簡單,當即就決定要給我倆做媒。
我倆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都搪塞著說還早還早。
我想我也應該有重新開始的機會。
我們在慢慢靠近,但兩個人都心照不宣的沒有挑破。
我只讀了高中,譚野知道時,嫌棄我沒學歷。
李生沒看不起我的學歷,只是聽說我很想去看看大學是什麼樣子的時候帶我去了他的母校。
他的母校一定很厲害吧,才會有李生這樣的學生。
李生看見了我醜陋的,滿是裂口的手,第二天就給我帶來了他託人在大城市買來的護手霜。
他說,他不知道我原來都乾了什麼,但是有一雙這樣的手一定吃了很多苦。
後來他就更賣力的幫我幹活。
譚野看見我的手就只會漏出鄙夷的神色,儘管這是因為他才這樣的。
李生會發現我對小院子的精巧設計,會不遺餘力的讚美我的巧思。有時候誇得太過,我會笑得前仰後合,他就會跟著我一起笑。
譚野就從來不會誇我,他只會貶低我,諷刺我,也從沒對我漏出過笑臉。
面對我的時候臉上永遠是冰冷,厭惡。
李生還特別喜歡吃我做的飯。無論我做什麼,他都會吃的乾乾淨淨。還會和我一起研究新品。
譚野就從來沒吃過我做的飯。他說我做的飯也讓他噁心。
似乎我在譚野眼裡永遠都是一個惡人。
所以,我主動挑起了這個話題。
在有一天李生頸椎不舒服時,我主動提議說給他按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