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老忽悠,騙了後世1000年,至今仍在得逞
應知音朋友邀請,聊一聊橫渠四句。友情提示:
三觀若碎,後果自負!
1069年3月,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開始了雷厲風行的「熙寧變法」。熙寧變法主要由「富國、強兵、取士」三部分構成,分兩個階段推進。
1071年,變法進入了「富國」階段的收尾環節——「募役法」。
在「募役法」之前,北宋沿用隋唐舊制,一直推行的是「差役法」,即每一戶輪流到衙門義務勞動。
王安石認為,這種做法既不利於增加勞動人民的「職役」積極性,還會占用勞動人民的生產時間,如果遇上農忙時節,百姓要到縣衙免費勞動,直接耽誤了自家農忙,間接影響了朝廷歲入。
不如改用「募役法」,由縣衙花錢僱傭百姓當差,所產生的費用由當地所有農戶按人頭均攤。
「募役法」一出,深受百姓擁護。畢竟,揪著鴨子拔毛,不能逮住一隻,往死里拔。把縣衙僱人幹活所需支出,由大夥均攤,能夠極大地降低百姓在農忙時,因被征做差役而帶來的損失。更重要的是,過去的士大夫階層不需要承擔「差役」,「募役法」出現後,士大夫的這項特權被取消了,與尋常百姓一樣,按照家裡的人頭交納相應的「份子錢」。
「募役法」推行前,宋神宗找到王安石的文學摯友,同為「嘉祐四友」(王安石、司馬光、呂公著、韓維)之一的司馬光商議。
司馬光聽後,呼天搶地,極力反對,說「此,清官亂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