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姐離婚不上班,還搶兩個兒子撫養權,她回娘家住半年後,我搬走
01
來自鐘琴的真實經歷講述:不是沒有良心,而是有些良心需要各種的邊界感維持。
結婚7年的姑姐,哭哭啼啼地回娘家,說婆家再也待不下去了,她要離婚,帶著兩個孩子單獨過。
聽到姑姐的哭訴,我忍不住一陣戰慄。
姑姐要是真的離婚帶著兩個孩子回娘家,那我家豈不是變成了託兒所?
姑姐說來說去,無非就是婆媳關係不合,導致夫妻關係緊張。
可在我看來,但凡姑姐別總是趾高氣揚,花錢稍微節省點,為自己的小家庭打算,或許姐夫也不會走到離婚的這一步。
但忠言逆耳,姑姐並不喜歡聽,還聯合婆婆排擠我,說我看不得她好,說我要把她往火坑裡推。
我無奈,只能繼續苦口婆心地勸她:即便要離婚,兩個兒子的撫養權就交給男方吧,畢竟你以後還得再嫁。
02
結果,婆婆和姑姐都怒斥我自私冷漠,沒人情味,說作為一個母親,怎麼能不要自己的兩個孩子呢?
聽到這,我就撒手不管了,誰愛離婚就離婚,誰愛搶孩子的撫養權就搶,與我無關。
才過去了一個月,姑姐就順利離婚了,還帶著兩個半大不小的兒子回了娘家。
人家娘倆抱著痛哭了一場,又各種譴責前姐夫和前婆家的不是,這才願意安分過日子。
姑姐這些年一直是家庭主婦,離婚後也一直沉浸在離婚的悲痛中,一直不肯出去找工作。
連自己都養不活的人,卻還把兩個兒子的撫養權非搶到手,讓她一人一個都不行。
每次我一勸,婆婆就生氣地懟我:我女兒養不起孩子,不還有我們老兩口嗎?礙著你什麼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