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女王」陳若琳,五戰奧運賽場,五獲奧運金牌,被譽為我國奧運五冠王,獲獎率幾乎為百分之百,為我國斬獲22枚世界金牌。
就是這樣一個「金牌收割機」,在任何一個家庭都應該被當成寶貝寵著,但誰能想到,她曾是一個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
而就在她成名後,父母前來相認,她最終是否選擇原諒呢?
被拋棄的孩子
1992年,陳若琳出生於江蘇南通,在她很小的時候父母就因為各種矛盾發生爭吵。
而在陳若琳三歲時,父母離婚。母親在糾結之下選擇帶走兒子去國外生活,本以為父親會擔起養育陳若琳的義務,然而他卻拍拍屁股一句話也沒留就走了。
孤苦無依的陳若琳被父母同時拋棄,無家可歸。幸好她的外公外婆不忍心丟下她,便擔起了撫養她的責任,她也因此隨了外婆的姓。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外公外婆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為了安置好陳若琳未來的生活,外婆將她過繼給了舅舅,由舅舅照顧陳若琳未來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