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20多天的婆婆終於出院了,一個小小的肺炎花了3w多塊錢,聽說她老人家自己只攢了2w塊錢,至於另外的錢從哪裡來,我並不清楚也不關心。我只是覺得挺可笑的,一直宣稱要自力更生的人,十多年就攢了2w塊錢。
其實沒錢看病是次要的,主要問題是出了院之後的婆婆沒地方住。婆婆和公公當年因為什麼離婚我不清楚,財產如何分割我也不清楚,只知道公公在家裡守著農村的房子和土地,婆婆一直在外面打工住宿舍。
婆婆原本打算出了院之後回到自己父母在農村的老房子裡面待幾天,等身體恢復之後還繼續出去打工。但是那個農村的房子已經好多年沒人住過了,本身就是危房,加上今年雨水多,前幾天那房子已經塌了。
生病之前的婆婆在一家早餐店打工,那裡是包吃包住的,現在即使出院了,身體也沒有完全恢復,不但什麼也做不了,還需要人照顧,去早餐店住是不可能的了。
我知道老公也挺為難的,他想要照顧婆婆,可自己還要上班,還有自己的家庭,比較好的辦法就是把婆婆接到家裡,由我照顧。
老公也很委婉,打電話問我心情如何,孩子有沒有惹我生氣,要跟我商量點事情。其實我早就想到了老公要跟我商量什麼事情,所以我早已經想好了應對的政策。
當老公說要領著婆婆來家裡養病的時候,我一口答應下來說可以。老公有些激動,還跟我確認了兩遍。然後我接著問了一句:「你媽媽現在是需要人照顧的是吧?」
老公解釋說婆婆身體虛弱,不能自己做飯,可能上廁所什麼的都需要人扶著一點,怕她摔跤。我笑著說:「可以呀,這不跟我剛剖腹產的時候差不多嗎?那我就按照她當年照顧我的時候那樣照顧她。」
老公可能聽不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因為他自始至終都不相信他媽媽當年的所作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