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之前,我和老張就商量好了,為了避免以後,引起不必要的糾紛,老張每個月給我8000塊錢,當我們兩個的生活費,我負責買菜做飯,他負責打掃衛生,將來老了,生活不能自理了,誰還靠自己的孩子養活。
就這樣,我和老張生活在了一起,雙方的孩子也沒有表示反對,他們都說,只要我們生活幸福就好。
我和老張一塊兒生活了三年,這三年我們都是幸福的,每天一起去菜市場買菜,回來我做飯,他打掃衛生,吃過飯一塊兒去公園散步。
這兩年多時間,我們兩個也沒有吵過嘴,生過氣。
我們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第三年,老張的媳婦生了個兒子,媳婦的老家是外地的,她爸媽身體不好,不能過來伺候,老張就和我商量,問我能不能去照顧媳婦坐月子,讓他兒子一個月給我15000塊錢。
平時,他兒子小兩口對我還不錯,時不時過來看看他爸,也會給我們買點吃的帶過來。
我就同意了去照顧媳婦坐月子。
在媳婦家,我每天變著花樣兒給她做營養月子餐,為了讓她多休息一會兒,我不做飯的時候,就幫她看著孩子,她月子裡的衣服,內衣都是我給她洗的,說實話我做的事比月嫂做得多多了。
當然,老張的兒子媳婦也沒有虧待我,每天阿姨阿姨的叫的挺親熱,也沒把我當外人看待,親戚朋友給媳婦兒拿的營養品,媳婦兒打開就往我手裡塞。
伺候老張媳婦兒做完月子,老張讓我返回我們的家,我看媳婦兒一個人照顧孩子太辛苦,就自告奮勇又幫她照顧了兩個月,等她的身體徹底恢復好了,我才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