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盧慕貞收到了丈夫孫中山的來信,當她滿懷喜悅地打開信時,才發現是一紙休書:
「我愛上了一位和我志同道合的女子,她不能做妾,而我也無法離開她,只能向你提出失婚。」
盧慕貞讀完這封信後,靜默了片刻,沒哭沒鬧,只回復了一個「可」字。
這個「可」字看似簡單,卻耗盡了她所有的力氣。畢竟,她18歲就嫁給了孫中山,為他生養了三個孩子,如今卻要結束這段長達30年的婚姻。
若說心中不痛,那是假的,但因為愛他,她心甘情願放手成全,讓他去追求他的理想,而自己至少還有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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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18歲的盧慕貞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給了19歲的孫中山為妻。新婚之夜, 當她頭上的紅蓋頭被掀起來的那一刻,她才第一次見到丈夫的真容,他眼神深炯,相貌不凡。
孫中山只是目無表情地望著她,也看不出是喜歡還是厭惡,盧慕貞緊張得把自己的三寸金蓮都往裡收了收。
實際上,兩人之間的距離,又何止是隔著這雙小腳呢!孫中山因為接受了新式教育,對清政府的腐敗無能十分痛恨,父母擔心他遲早要闖出大禍來,便為他安排了這門婚事,希望以此來拴住孫中山那顆「不安分」的心。
婚後不久,孫中山就去了香港西醫書院求學,盧慕貞則留在家中服侍公婆,料理家務。她憑借著自己的賢良淑德和孝順,很快贏得了孫家人的認同和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