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把婚前的房子賣了60萬,大姑姐就找上門找我借10萬給姐夫看病
我和老公在談戀愛的時候,我家在縣城邊上的老房子拆遷,獲賠了3套房。爸媽給我和我弟一人一套,剩下一套他們老兩口住。
本來當時我是不想要的,爸媽說兒女平等,他們一碗水端平。
最終,我收下了房子,不過我選擇的是一套小兩居,大的那個三居室的,我主動讓給了我弟。
因為當時我已經在省城工作了,而我老家是一座三四線小城,發展潛力不大。
我沒想過回去。 後來,我和老公結婚,我們兩個人一起出首付,在省城買了一套房。至於我在縣城的那套小房子,簡單裝修後,租了出去,每個月租金才1000塊錢。
爸媽說放著也是放著,能租一分錢,是一分錢。其實我自己倒是不怎麼在意。 後來,我的新房子那片成了開發區,新建了重點小學和中學,房價也稍微漲了一點。
我也沒有在意。 直到今年,眼看著女兒都4歲了,周圍的不少朋友都買了學區房。我們之前在省城買房子的時候,只考慮了價格,沒有考慮學區。
所以,我和老公打算提前為女兒謀劃,買一套小戶型的學區房。 用不用得著,不知道,但是提前準備著,萬一到時候需要,心裡不慌。畢竟關乎孩子的上學,不是小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