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閨蜜,玩得特別好的那種,在我們讀高中的時候,就認識了,當時她家裡是比較窮的,而我就為了同情她,就經常跟她走在一起,久而久之就成為了好朋友,好閨蜜,我們兩人相約做了很多事情,她對我也不錯,我們還經常出去旅遊,去看人家打籃球,說真的哪段時間裡,我是真的過的很開心。
後來畢業之後,我們分開過一段時間,不過後來她在另一個城市過得不開心,她就來到了我的城市,當時我已經談了老公了,那時候,就經常帶著我老公出去跟她玩,我們也算是好朋友了,經常一起出入,我們去哪裡也都會叫她一起,她也樂意當我們的電燈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