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以後,由於是入贅的緣故,我在家裡的地位非常低,比岳母養的鬥牛犬還低一檔,可是誰讓我也沒有讓他們瞧起的地方呢,我沒有多大的能耐,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白領,每個月領著5000的薪水,我這點工資還不夠妻子一個月的生活費,因此妻子沒少埋汰我,雖然有時候我也會跟她對頂,但是架不住岳母的幫忙,所以每次都是我敗下陣了。
結婚的第3年,母親給我打電話說,父母在鎮上被車撞到了,已經送往醫院搶救了,我撂下電話就往母親說的醫院趕,我跟母親在那守了好長時間,父親才從手術室出來,好在送來的及時,父親已經脫離了危險,這時交警也過來了解事情經過,原來是父親闖紅燈在先,所以才會引發這場事故,但貨車司機有超載行為,所以還應當負有7成責任,按照保險公司理賠除去醫藥費,還能有20萬左右的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