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舉報逃犯,是有獎金的,朝廷會懸賞通緝,誰提供線索,誰就能得賞銀、封賞,甚至免除賦稅,百姓沒啥忠誠觀念,看到機會當然舉報,你一露面,就可能被送往刑場。
這就導致很多被判「誅九族」的人,根本想不到逃,也不敢逃,就算想逃,也早就被密密麻麻的制度網牢牢困住。
那麼,既然逃不了,能不能反抗?
體面地去死
在那些「賜死」的案例中,我們常常看到一個字眼:「謝主隆恩。」
看起來荒謬,一個人被賜死,還要感謝皇帝?但在古人眼裡,賜死是一種「體面死法」,這比當眾斬首、五馬分屍、凌遲處死要「溫和」得多。
賜死的方式有講究:賜劍,是讓你自己了斷;賜白綾,是允許你上吊;賜毒酒,是讓你安靜服毒。
這些方式看似「仁慈」,實則更有殺傷力,你要是不死,執行官就不會回去交差。
趙舒翹被賜死後,多次嘗試自殺失敗,最後被灌熱酒入七竅活活悶死,馮皇后被賜死時拚命逃跑,結果被人追上,強行灌毒而死。
而古代士大夫最講「氣節」,他們看重的是死的方式,明朝方孝孺就是典型例子。
朱棣篡位後,讓他起草登基詔書,他寫了「燕王篡位」四個字,直接打了新皇帝的臉。
朱棣威脅要「誅你十族」,他依然不改初衷,結果,他被凌遲處死,連帶親屬、學生、朋友共計800餘人被殺,持續七天才殺完。
他知道後果,卻依然堅持,不是他不怕死,而是他更怕「名節污損」。
古人信奉「死得其所」,哪怕是冤死,也希望被後人傳頌。
如果選擇逃跑,不僅意味著名節掃地,還可能連累更多人,在「忠孝節義」的儒家文化下,一個人活著卻連累全族,是無法接受的恥辱。
所以,很多人寧願死得乾淨,也不願活著苟且,逃,不只是沒路,更多的是心理上根本不敢動這個念頭。
那家屬呢?難道家屬也沒有一點求生慾望?
家人為何不跑
「誅九族」是古代最嚴酷的刑罰之一,它不是針對個人,而是整個家族系統的毀滅性打擊。
所謂「九族」,一共有三種說法,最廣為流傳的是: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二代。
也就是說,你的父親、祖父、高祖父、曾祖父;母親、外祖父、外曾祖父;妻子、岳父,都算在內,動輒幾十口人,怎麼跑?
跑一個人容易,跑一家人幾乎不可能,連帶親屬之間根本來不及商量,消息還沒傳到全家,官兵早就按名單抓人了。
更何況,在古代,「逃亡」本身就是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