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黔西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報告顯示,受害人頸部右側發現13.0cm x 4.0cm的半環形皮膚變黑,且有0.8cm寬的條狀皮革樣變化,左側舌骨大角骨折,死因就是暴力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另外,熊某行兇之後,沒有著急離開,反而不慌不忙的割草和銷毀證據。
熊某先用枯枝將被害者的屍體蓋住,又將被害者的手機與手機卡分離,割完草之後,又將被害者藏到在竹林岩石下,隨後返回家中,裝作無事發生。
第二天還找理由上山,將被害者衣服脫光進行焚燒毀證,又將被害者屍體仍在一處石旮旯,用兩塊巨石壓住屍體,填土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