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彪作為小老弟也不甘落後,他雖然身材瘦小,但勝在動作靈活飄逸,速度極快。
香港拳王周比利曾經說過,能讓他放開手腳一戰的只有洪金寶,而最容易踢到他的人只有元彪,因為元彪最為敏捷,而且腿法精湛。
早年,三兄弟一起合作了許多電影,包括《A計劃》《快餐車》等,元彪憑藉出色的身手,在電影中有著極佳的表現,唯一的缺點就是氣場不足,人物形象不夠偉大,很難擔當主角,時間一長,逐漸淪為配角。
後來,洪金寶和成龍的名氣越來越大,分別開創了自己的電影公司,並且拿到了出色的成績,元彪也不願落後,也想自立門戶。
當年,元彪的名氣確實很大,可他忘了一件事情,他拍攝過的影片雖然很紅,可主角不是洪金寶就是成龍,他出演的只是配角,一流的配角仍是配角,影響力始終不及主角,這也奠定了失敗的基礎。
年輕氣盛的元彪由於考慮不周,跟嘉禾鬧掰之後,自己的電影公司也始終不景氣,甚至在拍攝《西藏小子》的時候,發行人還帶著資金跑路,原本就不景氣的公司雪上加霜,後續的幾部電影接連失敗,公司無奈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