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名年約60歲的董男是隨母親、弟弟前來金門,準備參加家族洋樓修復落成典禮,卻因母親臨行前跟他們說,「要去買幾個麵包,沿途路上食用」,他也不清楚是購買肉鬆麵包,讓他誤觸禁令,由於肉鬆屬於禁止攜帶的動物性產品,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最高可開罰20萬元。
知情人士表示,董男第一時間打電話跟文化局求救,文化局雖介入協調,但因證據確鑿加上董男的母親與弟弟態度不佳,甚至喧鬧錶示要「現場吃掉」,還疑似與現場防檢人員發生口角爭執,海關依法開單將案子移送給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最後被裁罰新台幣20萬元,卻因一時籌不出款項,依法遭原船遣返回廈門,並5年不得再入境。董男母親與弟弟則自行入關,繼續原規划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