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能會問,做飯這麼麻煩,為什麼不去外面吃?
答案是 「吃不起」。
加納發展明明落後,物價卻高得離譜,要是真想在這定居,沒點家產根本扛不住。
泡麵吃不起,物價太離譜這離譜的物價,讓忙姐直呼:根本吃不起。
但如果想在餐館吃頓正常的飯菜?
那更得花大錢。
普通的雞肉飯敢賣80塊(約新台幣340元),吃頓海鮮,食材遠沒中國豐富,結帳時卻要七八百(約新台幣3000多)。
這麼高的花費,把原本沒打算下廚的忙姐只能自己動手做飯。
她忍不住回想,以前在中國,面對物美價廉的美食還挑三揀四,到了加納,連吃碗泡麵都覺得香。
加納不光餐廳定價高,其他東西也賣得貴。
忙姐去當地 「步行街」 逛了一圈,貴的東西覺得不划算,便宜的又看不上眼。
所謂的 「步行街」,其實更像中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小市場:兩邊的貨物堆得老高,中間的人行道窄到不行,兩個人並肩走都擠不下。
在中國被當成 「垃圾食品」 的泡麵,到了加納直接 「身價暴漲」。
忙姐在加納吃的第一頓飯就是泡麵,在中國頂多賣十幾塊的東西,在這居然要50塊(約新台幣2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