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就是這事讓兒媳婦和我生了嫌隙。
我們很快給兒子在省城首付買了房。兒子又說公司離房子太遠,上下班不方便,想買輛車,我們就又給了他五萬,他八萬多買了輛代步車。房子和車的事定下來後兒子和兒媳就開始談婚論嫁了。我們那邊可能是比較落後的原因,彩禮不高,大部分都是一萬零一,取萬里挑一的意思,條件好點的家庭是三萬一千八,意思是三家一起發。
兒媳婦說他們那邊的彩禮最少的也要五六萬,讓我們給她六萬六。我和老伴尋思我們就這一個兒子,只要兩家人高興,彩禮高點就高點吧。給兒子買完房子和車我和老伴就沒錢了,為了兒子結婚,只能找親戚朋友借。而親家就只給兒媳陪嫁了幾床被子。說實話,我心裡多少有些不開心。
訂婚和結婚,我們一共就和親家見了兩次面,親家公給人的印象不錯,非常溫和親切,親家母的面相看起來有點凶,她一直板著臉,我和她一共也沒說幾句話。
兒媳一有孕就辭了工作,等她懷孕八個月的時候,考慮到她的肚子越來越大,行動越來越不便利,於是我就從老家來到他們家,打算照顧她直到生產。
可在他們家呆了不到兩周我就被兒子攆回了老家,當時我並不知道原因,兒子只說我們家養了那麼多豬、種了那麼多地,怕老伴一個人在家忙不過來。回去後兒子打電話給老伴告我的狀我才知道真正原因,原來我在那呆的第二周,兒媳去醫院例行產檢,醫生說胎兒沒怎麼長,兒子怪我沒把兒媳婦照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