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我們倆戀愛的時候,他就有個關係特別好的女性朋友。他自己說,兩個人就是純潔的朋友關係,什麼都沒發生過。可我看那姑娘看他的眼神,分明就是喜歡。
直到我們結婚,他兩一直都有聯繫。而且每次,都是那女孩主動發消息給他,而他每次也會認真回復,從不敷衍。
我們談戀愛的時候,因為她,還差差點鬧過分手,就是在結婚前的時間。
那姑娘實習結束,有段假期,就打算回家一趟。我丈夫那個時候,要跟我商量婚禮的事情,就想著帶我回去看他爸媽一眼。
但我爸爸那個時候不小心從樓上摔了一跤,我要照顧他,就沒能去成。
我覺得挺不好意思的,所以跟他道了好久的歉,他也表示了理解。但我沒想到他是跟他的這位女性朋友一起回的家。
他兩家離得很近,這點我不知道。是當時他到家的第二天,中午吃飯的時候,我跟他視頻電話的時候,看到了那女孩也在他家,而且算是我的准婆婆還給她熱情地夾菜呢。
這什麼意思,不是我應該算是兒媳嗎?!就因為這個,我們大吵了一架。但他信誓旦旦地保證,和長達一個多星期地道歉,我也就沒啥事了。
現在想想,那女孩就是喜歡他,而且丈夫也不可能沒那個意思。要沒那個意思,能帶她回去見爸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