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分局交通中隊於21日23時45分許獲報,在中山路與和平街口有交通事故發生,經了解,黃男駕駛自小客貨車沿和平街往中平路方向直行,林男駕駛計程車沿中山路往復興路方向直行,黃男駕駛自小客車沿中山路往元化路方向直行,發生事故之3輛汽車,疑似均未遵守閃光號誌路口應停車或減速慢行之規定,發生碰撞後其中一輛計程車翻覆,駕駛林男手指挫傷,經測試駕駛人酒測值均為0,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釐清。
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呼籲,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應確實遵守「閃紅燈,停車再開;閃黃燈,減速慢行」之規定,停車或減速慢行,並注意來車,避免發生事故,保障自身與他人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