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
存款人過世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當地公證機關證明,按財政部門規定,原存款人是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的,其存款上繳國庫,收歸國有;原存款人是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的,其存款可轉歸集體所有。
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均不計算利息。
其他的就不展開了,此略。
據波哥看樓市觀察,家裡老人或親人去世,在存款類財產提取和繼承上,基本上99.9%的人都會遇到,是一個非常普遍的情況,在悲傷之後,這些問題都是現實的,到底怎麼去有效處理,這對很多人來說,可能都是第一次碰到,對相關政策和法律也不是很了解,那麼,這該怎麼去合理有效處理呢?
今天,就此類問題,我們全面綜合了國家政策、官媒解讀、業內分析等相關專業內容,基本呈現出了一個相對全面的分析和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助益。
當然,我們都希望自己的親人永遠跟我們在一起,可是,天地有春夏秋冬,人生有悲歡離合,很多時候抗拒不了。
因而,這些事情,就需要去有效面對和合理解決。
了解上述情況,既是告慰逝者的表現,也是後人合理繼承老人存款遺產的合理行為。
參考資料:
[1]《存款人去世後,留下的小額存款如何提取》,人民日報
[2]《老人去世,銀行卡里的錢怎麼取出?》,賈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