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只是手心手背都是肉,再加上十個手指有長短,兒子又比女兒大三歲。
因此兒子結婚成家時,在兒媳婦一通要求之下,我們掏空了大半家底。
只是,我們對兒媳婦卻並不是那麼滿意。
因為她不是獨生女的身份,原生家庭負擔也重,還有個弟弟正在讀大學。
奈何兒子喜歡,非她不娶,我們也只能硬著頭皮成全他。
只是為了給兒子張羅婚事,我們幾乎是傷筋動骨,沒有什麼積蓄了。
因此,等女兒結婚時,我們也沒辦法兌現諾言,給女兒也買一套陪嫁房,跟兒子一視同仁。
為了彌補,我們把女婿給的10萬彩禮,連同我們私下補貼給女兒的10萬嫁妝一併陪嫁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