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在我坐完月子後,主動提出要留下來幫我照顧孩子,這對我來說簡直是求之不得的。
她留下來照顧孩子,我每月給她3000元作為辛苦費,另外還另行支付生活費用。
在我家的這三年多時間裡,婆婆表現得非常盡職盡責,毫無隱瞞和欺騙。
後來,我小叔子結婚成家,弟媳婦懷孕生子,婆婆便前去照顧弟媳婦的月子和孩子。
與此同時,我的孩子也已經到了上幼兒園的年齡,加之弟媳婦急於得到照顧,我也就沒有強留婆婆。
然而,婆婆去了弟媳婦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即便後來我生了第二個孩子,婆婆也無法騰出時間來幫我坐月子。
面對這種情況,我只好再次求助於我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