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三點,便是我要和前妻離婚的主要原因。 實際上,我知道在前妻的心裡。
她娘家的人勝過我和女兒,早在10年前,發現前妻有外遇的時候,我就下定決心要離婚。
之所以沒有離,是因為那時候女兒才8歲,讀小學二年級。 我問過女兒,如果爸爸和媽媽離婚了你會跟誰?
沒成想女兒想到沒想,直接就哇哇大哭了起來,說不許爸爸媽媽離婚,她不要分開。
我沒想到的是,她小小年紀就已經懂了,因此為了女兒,我一直忍著。
女兒是一個天生很敏感的人,體質弱,又容易多想影響心情,受不了太大的刺激。
因此這麼多年來,對於她我都是小心翼翼的呵護。 加上讀高中以後學業壓力大,我更不想讓她分心。於是只能努力的多賺錢。
本來我是想著,要不然一家人就這樣走下去,然而去年冬天,知道前妻把家裡的藥都帶回娘家,留我一人在家裡的時候,我還是下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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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女兒上大學了,成年了,看著她成為一名大學生,我也就放心了。
因此送完女兒讀大學以後,第二天我就不帶一絲猶豫的和前妻離了婚,任憑誰來也攔不住。
如今我自由了了,解脫了,但也有不少親戚說我太無情,太無義,可我已經不想去解釋從前了。
只是說到最後,我還想問問各位,大家覺得我離婚對不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