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婆婆的身體出了些小狀況,考慮到她年紀大了,一個人住實在不放心,兄弟三個就商議著怎麼辦。
後來決定3個兄弟輪流照顧,從老大開始,婆婆一戶人家住2個月。
這樣的方式才輪了一次,大哥跟弟弟就提出反對。
原來大嫂跟弟媳都不願意接婆婆過去,她們既沒有耐心也不願意贍養婆婆,後來大哥又提議把婆婆送去養老院。
可婆婆不願意去,再說了去養老院的費用大,她們又不願意出這個錢,兄弟3個又商量,兩兄弟不知道後來怎麼說的,婆婆被送到了我家。
從此以後婆婆就住到我家,大哥跟弟弟每個月各人出300元(當時約1500元新台幣),我們負責給婆婆養老。
一開始我是很不願意的,照顧老人很辛苦,我不能一個人扛著,再說了一個月600(當時約3000元新台幣)
我隨便找個工作就可以掙到這錢,又何必去貪這個錢呢。
可老公一直說好話,我知道他是心疼他媽,怕我不同意,他媽徹底沒了去處。
想著婆婆待我不錯,過世的公公對我也很好,我實在狠不下心送婆婆走。 就這樣婆婆住在我家,一住就住了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