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原PO不肯退讓,婆婆撂下一句:「你沒有資格做我的媳婦!」便憤怒地離開她家。後來,原PO另外租了一處房子,聘請外勞照顧父母,日子雖然辛苦,卻也感謝小兒子的幫忙、偕同照顧,也提及老公會開車接送,偶爾去醫院照護岳父,如今,父母都已圓滿離世,她也善盡了為人子女的孝道。
只是,當時處在心灰意冷的狀態,她一氣之下寫了離婚協議書,揚言一定要照顧父母「生我、養我的不是婆家,而是我的爸媽!況且,我嫁來這的每一分錢,都是我自己賺的。」她也呼籲女生一定要有錢,自從她搬出去隔年,便開始拚命工作,收入躍升至先生的2倍以上,之後還增加到4、5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