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我真的不認為我的婆婆有必要這樣做。如今,這個社會不意味著女人必須比男人更糟糕。這就像我和我的丈夫。我丈夫比我大三歲。合理地說,他的事業應該很好,但事實證明我每個月的收入比我丈夫多一點,所以男孩和女孩真的不那麼重要。在結婚後的第二年,我生了一個女兒。這是我丈夫和我的第一個孩子,我們自然喜歡她。
雖然我丈夫和我非常喜歡,但我的婆婆並不喜歡她,婆婆也暗地要求我生多一個孩子。當我的大女兒三歲時,我也生了第二個孩子,但第二個孩子也是女兒。事實上,我有第二個孩子,我不是故意要生一個兒子。我的想法是,如果有兩個孩子,將來,當我們年老時,孩子的負擔不會那麼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