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逃回來,母親還打電話把我罵了一頓,我說了好些好聽的話,她才不生氣。 今年還沒到日子。
母親就開始直接要東西,還指明買什麼。我就使勁地回憶,我家女兒從小到大,我弟弟和弟媳都給她買過什麼?又給我和老伴買過什麼?
憑什麼讓我無條件地總給他們買東西呢?人與人之間不是相互往來嗎?
難道我給弟弟一家人都買了東西,他們就能真心善待了我父母嗎?
還是我父母本就是在我弟弟一家人跟前活得卑微呢?
他們每月好幾萬塊錢的退休工資都在我弟媳手裡拿著,憑啥讓我們做女兒的還給買這買那?
退出家庭群,再也不受父母的親情綁架,現在網絡如此發達,給父母的禮物也可以直接郵寄到家,還省得我回家看望他們,再被他們親情綁架。
如此一想,我覺得不是我冷漠無情,而是被逼出了聰明睿智。
當我把自己的想法跟老伴說了以後,老伴說這樣不好吧?
我說你不同意,那你就自己回去,我還要加班,我都答應兩位老人,節假日給他們做美食,他們給我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