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愛上了這個人。
其實,就擇偶標準而言,會有著那樣的想法,那往往是自己的一種理想狀態。
比起是覺得自己喜歡那個類型,更多的,其實是覺得自己應該找一個那樣的,那樣的會比較有保障,比較有面子,比較符合自己的期待。
帶得出去,別人會覺得還不錯,自己也會比較的滿意,認為挺匹配的,滿意於那樣的類型,以及對方的各個方面。
事實上,可能也喜歡,但是更多的,在那背後卻是一種自戀。
而當某一天,一不小心愛上了一個人,對方根本就不符合這個標準,可以說都不屬於自己考慮的類型,那麼,一定是對方身上的某些東西,很吸引你。
恰好彌補了你的某種缺陷,恰好和你的某種心思互補,可能你也並沒有那麼了解你自己,對於這個人,你才是真心喜歡,才是你會喜歡的類型。
必然是因為對方身上有你想要的,你才會那麼著迷,甚至不顧自己的標準,即使不符合,也還是心動了,根本就管不住自己,控制不住心動。
對此,這很正常,喜歡還是不喜歡,你的感覺,那是不會騙你的,不管喜歡上誰,那也都並沒有什麼好奇怪的。真正的喜歡,那本來就是一種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