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沒什麼要分的財產,他把房子留給我,自己凈身出戶,我當時忿恨,就收下了房子。
本來這房子沒我什麼事兒。離婚大概過了不到一個多月,我公婆找到我,
讓我見見我前夫,原來,我前夫得了癌症,為了不拖累我和孩子,才出此下策。
本來我前夫堅持不讓他父母告訴我,可他父母覺得這樣瞞著我也是對不起我。
我見到病重的老公,醫生說他最多還能活半年,我遇上了這世上最好的男人,也錯過了這世上最好的男人。
我要求復婚,要求照顧他,我沒有得到過父母的愛,我不想自己成為他們那樣的人。
可是我老公堅持讓我離開,說長期照顧癌症的人很容易患上癌症,他誰都不要連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