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把目光投向了李屯的李氏。李氏一家,算得上是李屯的首富,李氏24歲,人長得也好看,大有北國佳人的感覺,家中有沒有兄弟姐妹,還有一個親叔父,是蓬萊的巨紳。面對這些晃眼的條件,吳佩孚的母親當即決定,非這個李氏不可。
吳佩孚便請了一個星期的假,回老家去結婚。一個星期之後,吳佩孚就不得不回到了營地之中。
這一別,卻讓李氏一等就是三年。三年之中,吳佩孚除了按月寄錢回來,基本上沒有回過家。家中只有李氏和吳佩孚的母親。漸漸地,吳佩孚的母親對這個嬌生慣養的兒媳,開始有些不滿,特別是怨李氏的肚子不爭氣,不給自己生個大胖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