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覺得她太不夠意思了,生活里出現了新的男人,開始了新的生活,竟然沒告訴我,而是我自己看到的。
周六,我約周寧去大棚摘草莓,她卻說自己有安排了。
讓我要麼自己去,給她買五斤,或者改天,從周一到周末,除了周六,哪天都行。 我很納悶,她周六要去幹啥?
難道做兼職?不對,周寧工作穩定,收入可觀,她不缺錢,不可能去兼職,讓自己過得苦哈哈的。 難道她談戀愛了?
我一想也不對,我們倆掏心掏肺,知無不言,她有了新感情,不可能不告訴我。
我也懶得猜了,我們做朋友之所以歷久彌新,相處舒服融洽,就是親密有間。
對方的隱私,除非她說,否則我不會去問,避免尷尬。 從此,我發現一個規律,每個周六,不是周寧打扮得漂漂亮亮出去。
就是她不出去,但有個相貌堂堂的中年男子,拎著蔬菜,水果,來周寧家,而且不是敲門,而是拿著鑰匙開門,就像這個家裡的男主人。
摸清了這個規律後,我周六就不去周寧家,也不再約她出門。
她失婚9年了,被感情所傷,對我說餘生和男人絕緣,再也不結婚了。
我還勸她,別為了一個不值得的男人,而質疑愛情,好男人還是很多的,下次擦亮眼睛就好。
周寧說她對婚姻心灰意冷,而九年後,另一個男人又打開了她的心結,看來療情傷最好的辦法,就是開始一段新的感情。
周三的晚上,我家馬桶堵了,我去她家借皮搋子。
卻是那個男人披著睡衣開的門,我當時就愣住了,他們不是周六才膩歪在一起嗎?
怎麼改成今天了?我打擾了人家的好事,面紅耳赤的轉身想走。
周寧卻披頭散髮的出來了,一看是我,她滿臉羞澀,知道我的來意後,她把皮搋子拿給了我,我和她耳語:「我是不是太沒眼力見兒了?你們繼續」。
第二天晚上,周寧下班,發簡訊讓我去她家吃榴槤,說個大還甜。
我想,吃榴槤是藉口,這是要給我說說這個男人了。 周寧一定以為,我們是好閨蜜,她處了男朋友,都有肌膚之親了。
卻還沒告訴我,怕我挑理,既然撞破了,就不該瞞著我了。
果然,她吃了口榴槤開口說:「我就好榴槤這一口,沒失婚前,我讓前夫給我買個榴槤,他不是說貴。
就是說忘了,又不是吃不起,一個男人再有錢,一個榴槤都不捨得給你買,而給小三卻三五萬的花,這樣的男人要他幹嘛?」
她又吃了口榴槤說:「而林勇,走過水果攤,我就多看了眼榴槤,他就心領神會。
隨後就給我買了回來,價格再高,眼睛都不眨一下,這樣的男人,我是不是可以愛?」
我為周寧高興,說:「不但可以愛,也能嫁,不過這次我可當不了你伴娘了,你們趁早生一個孩子,要麼到了四十歲,想懷孕都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