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讓她住女兒的臥室,讓女兒住小臥室,還叮囑女兒一定要和奶奶搞好關係。
我媽知道婆婆來我家,還叮囑我:雖然婆婆沒給你們幫忙,但是她必定是長輩,對婆婆一定要孝順。
我給婆婆買新衣服,好好捯飭一番,婆婆一下就精神了不少。
婆婆安頓下來以後,過了幾天,就開始給我們做早餐,做晚餐。
我把5000元(人民幣下同)生活費交給婆婆,心想:婆婆沒有退休金,就和老公商量,每個月給婆婆3000元(約台幣1萬2)零用錢,她花不完就存起來,當做養老金。
老公當然很願意,還誇我是個善良細心的兒媳婦。
從那以後,每個月給婆婆3000元零用錢,婆婆可高興了,因為她在大哥家這麼多年,大嫂從來都沒有給過她零用錢,她買點自己的日用品,還是用過年過節,我們給她的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