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小李說:「不是阿姨為難你,我們本地確實就是這麼個行情。
而且我也說了,這錢我不會留,以後都給我閨女。你們就相當於只需要做些表面工作,難道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我們這邊的彩禮你又不是不懂,當初我女兒都跟你說過了。如果這你都不能同意,那你就別娶我女兒了。」
在我說了這樣的話之後,小李一家心裡可能還是有些意見,但是也沒再爭執了,默認了要給26萬的彩禮。
半個月前我跟女兒一起出去吃飯,我特地點了一條女兒愛吃的魚。結果魚一上來,女兒聞到那個味道就忍不住吐了。
我當初懷女兒的時候就是這樣,任何的腥味都聞不了,我就想著女兒八成是懷孕了,飯沒吃完我就趕緊帶女兒去醫院檢查。
果然不出我所料,女兒真的懷孕了,已經有一個多月了。知道這個消息後我沒生氣,我雖然不喜歡未婚先孕。
但女兒和小李的婚禮都在籌備了,懷了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可我萬萬沒想到,小李一家子居然是那樣的態度。
小李跟女兒說,他們家有個關係比較親近的親戚生了重病,他們借了不少錢,沒辦法給26萬的彩禮了,最多只能給兩萬(約台幣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