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我會覺得那個拋棄女生獨自離去的男孩壓根不愛女孩,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全然不給女孩一絲絲體面。
哪怕真的不愛了,也可以先安慰好女孩的情緒,然後再離開,這是個應該如此且不錯的辦法。
但是他沒有,他走了。
這個性質就等同於,他完全不在乎女孩會承受路人怎樣的目光與非議。
這不禁讓我想到了,在逛街時,時不時就有正在激吻得不可開交的情侶進入眼眸,對他們的愛情,我很難共情。
這是一個言論自由的時代,被路人拍下情侶忘我恩愛的畫面,再傳到網上接受口水謾罵的視頻還少嗎?
要知道在謾罵中受傷的,往往都是女性啊。
所以,在大庭廣眾之下堂而皇之作出激吻舉動或者別的出格行為的情侶,真的是愛嗎?
我不敢苟同。
愛她絕對不會把她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愛她是理智控制蹭蹭上漲的荷爾蒙,愛她是想要保護她,捨不得她受一絲傷害。
出門在外,不用親親抱抱舉高高,牽手也是一種表達愛意的好行為。
愛情是一個很神聖的東西,很美好,但也沒那麼容易得到。
今天給你剝個蝦、明天給你買杯奶茶,你就感動了,覺得自己遇到了真愛。
但其實不是的,但凡對你有一點好感的人,是不會介意浪費一點時間和金錢,去測試你的情感的。
低成本低投入的方式,真的太容易讓女孩陷入所謂的愛情之中了。
真正愛你的人,會願意陪你幸福體面的走在每一條街道上,會在你情緒崩潰時,不講對錯,只想守著你。
雖然愛情難得,但終會來臨。
在它來臨之前,我們先專注於自己就好。
當你多出去走走,開拓了眼界,豐富了生活。
便會覺得他遞過來的那杯奶茶,並沒有那麼與眾不同;
他剝蝦的過程,也並沒有那麼投入專注嘛。
沉澱自己,識別愛意,再去擁抱和享受愛情,這才是最舒服愜意的戀愛方式。
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