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確實,對於韓廷來說,最後是沒有損失的,但那時候的他,為了紀星確實是失控了。
那時候的紀星,真的是年少衝動呀,因為受不了曾荻的話,跟韓廷鬧分手,得知瀚海是韓廷控股的以後,她就瘋掉了。
她不管不顧的把星辰的股份賣給了韓廷的對手同科常河。她要氣死韓廷,然後,韓廷為了她,為了保住星辰。
不得已,使用自己廣廈的控股來換星辰的股份。
他以為,只要能把星辰撈回來,就能拿捏住紀星,可惜,他失算了,紀星沒有接受韓廷的股份,而是離職了。
就這樣,他白白的損失了十幾億。
損失十幾億事小,廣廈放出去,不在自己的控制範圍內事大。
就象肖亦驍說的:留下禍根,還不知道以後得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