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過往的怨恨不滿,別留
親人一場,有相親相愛就有爭吵不和;這些無非是因為兩代人觀念不同。子女是第一次做子女,父母也是第一次做父母,要想改變他們的觀念太難,我們能做的就是多一點包容。放下對父母的記恨,是對過往最好的釋然。當你能夠笑談這一切的時候,也就有力量開啟新的生活了。
04.親人欠下的債務,別留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哪怕是逝去親人的債務,也不能因為人走而不還;父母與子女一榮俱榮、一損俱損,賴帳只會損害逝者生前的名聲,也會讓自己的餘生活在不安當中。親人離世以後,該償還的儘快償還,不該留的儘早處理;這樣才能心安理得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