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必須要領結婚證,必須有婚前財產協議,婚後財產由我自由支配。
很大一部分老人對於黃昏戀持反對態度。
因為這是兩個家庭的結合,他們害怕以後會有財產糾紛。但是我認為不領證的婚姻是不現實的。
沒有結婚證以後的生活就沒有保障,就拿生病來說,對方沒有義務照顧自己,所以我認為領結婚證才是有保障的。
但是,在獲得證明之前,必須簽署婚前協議,防止對方子女爭奪財產。
結婚後的所有收入都要交給我。讓我成為這個家的女主人。
原來女人是善於管理財務的,男人花錢大手大腳,女人更能合理分配,所以我希望男人能做到這一點。
我的要求只有這四個,希望我的未來老伴能滿足,還能拿著八個轎子帶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