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結婚3年了,為了自由自在地生活,永遠享受二人世界,我們選擇了做頂客族。
我和老公的工資加起來2萬多人民幣(約台幣8萬多),我們除了吃就是玩,月月光,我們享受著二人世界。 婆婆總來催生,我有點不開心。
自從結婚之後,我和老公有明確的分工,我做飯,洗衣服,他洗碗擦地板倒垃圾,買菜一起去。
可是,結婚半年之後,他就耍賴,不擦地板,不倒垃圾,也不洗碗了!
還說,女人天生就是做家務的料,男人是幹事業的,做家務成何體統!
因為我是遠嫁女,跟老公吵架想離家出走都沒有地方,於是,我只能忍著,認倒霉。
我把這事跟閨蜜說了,她說,你能掙錢,能開車,能做飯,能買菜,要男人有什麼用?離婚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