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用淡米爾語,向網民講述事件經過。
新山南警區主任拉勿助理總監今日發文告指出,此事件於上周四(25日)上午約9時10分,在新山的一輛巴士上發生。
他說,該名31歲的女事主於事發當天報警,並稱自己受到有關巫裔巴士司機的辱罵。
「女事主在這起案件內沒有受傷,警方仍在追查有關巴士司機。」
他說,初步調查,女事主因為沒有事先支付巴士費,引發司機的不滿情緒,之後導致雙方發生誤會。
他強調,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52條文(使用刑事武力),以及1955年微型法令第14條文(恥辱行為)調查此案。
「知情者可聯絡新山南警區熱線07-2182323提供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