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爆廢公社公開版
原PO見狀忍不住大罵:「自私的鄰居!」並PO照讓網友評評理...大家紛紛開罵:「太扯了啦,不要臉就贏一半...」
、「空間管理大師。」、「室外設計裝潢?居然還有這招?」、「這個喔,放垃圾進去隔天會不見對吧。」、「請管委會處理。」、「去檢舉讓消防來開罰,一定拆定了。」
大部分網友都支持原PO檢舉:「公共空間可以算侵佔了,去問一下消防法規,影響到消防法規的逃生空間規定有公共危險罪的機會。」、「1999工務局,樓梯間禁止私用、有妨礙逃生的風險,一張罰單4到20萬,可以連續開罰。」、「直接在上面裝一片門,加鎖頭。」、「是時候來個全大樓消防檢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