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說是她自己的意思,說孩子是他們愛的結晶,她想要給李曉明一個家,也想要給自己一個希望,她說她不怕死,她只怕沒有愛。
我們聽了,心裡很痛,我們覺得女兒是個傻女兒,是個糊塗女兒,我們覺得女兒是個不懂事的女兒。
我勸女兒考慮自己的身體不要這個孩子,我說她的心臟病不能承受生孩子的負擔,我說她的孩子可能會遺傳她的病。我想讓她放棄這個孩子,我想讓她保住自己的生命,我想讓她聽從我們的安排。
但女兒不聽我的勸,執意要生下這個孩子,她說她不後悔,她說她不放棄。 後來女兒生產時羊水栓塞,再也沒有回到我們身邊,她的孩子也沒有活下來。
我們悲痛萬分,處理完女兒的後事,我們告訴李曉明,他必須立即搬出去,他不能再住在這裡,他不能再占用我們的財產。
李曉明不願意,他說他有一半的繼承權,他說這套房子和這輛車,是他和女兒共同的財產,他說他和女兒是合法的夫妻,他說他不會放棄他的權益,他說他不會搬出去,他說他不會離開。